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后首批成立的,具二十七年历史,实力雄厚、专业法律部门齐全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前身为成立于1979年的上海第二法律顾问处,后改名为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5年改为现名至今。本所成立以来,本所多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法律业务文明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并多次被评为上海市市级文明单位、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系统先进集体,诚信免检单位。本所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以五名高级律师引领,并拥有一批具备高等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精通外语、法律业务造诣深厚的中青年律师。本所成立二十七年以来承办了一批在上海以及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本所每年受理各类案件千余件。本所是上海市第一批被授予涉外法律见证资格和涉外代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曾受委托办理上海市第一个向境外融资借款合同的法律见证。本所也是上海市第一批被授予证券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国有资产产权重组法律事务等其他专业执业资格。上海金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港务局、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等一大批中外大型、特大型企业聘请本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本所共担任五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经历了二十七年的风雨,成功地在事务所规模、人才资源、办公环境、管理环境以及法律服务多元化等方面,走在同行业的前列。本所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使我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准成为最佳,使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成为每位客户最信赖的伙伴。